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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县民主妇联对姜玉兰被毒打重伤事件的检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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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4-27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鱼台县民主妇联对姜玉兰被毒打重伤事件的检讨
编辑同志:四月十日人民日报发表的“平原省鱼台县民主妇联应当坚决保护妇女利益”一信,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有很大帮助。
我县刘田铺村妇女姜玉兰,经县人民政府司法科判准和马玉祥离婚后,曾到我们县妇联来,请求帮助解决离婚后的问题。我们为了“照顾”少数落后群众的“反应”,竟介绍姜玉兰到本县二区妇联,最后又让她回刘田铺村,致被马犯玉祥毒打重伤。这一事件的发生,基本上是由于我们对妇女的切身问题关心不够,对姜玉兰的痛苦体贴不够,而没有适当处理这件事所造成的。这一事件发生在婚姻法颁布将近二年之后,是更不应该的。我们从这一事件中,得到很大的教训。我们除了建议政府严惩马犯玉祥之外,今后决为保护妇女正当利益尽最大的努力。
以上是我们的初步检查。希望读者继续帮助我们。
平原省鱼台县民主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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