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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武汉市文联秘书主任王采在组织原则和文艺思想上都有严重错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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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4-27
第3版()
专栏:

前武汉市文联秘书主任王采在组织原则和文艺思想上都有严重错误
武汉市文联前秘书主任王采(共产党员),违法乱纪,目无组织,堕落腐化,品质恶劣。他在文联工作期间,更公开敌视毛主席的文艺方针,宣扬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错误观点;在组织上则对抗上级领导,发展成为山头主义,组成宗派集团,施行家长统治。他的这一连串错误,最近已为武汉市文联许多干部揭发出来。
王采在武汉市文联任职期间,曾公然收容了一个逃兵——他的侄子王利伦到文联来工作。别的同志批评他,还遭到他的讥讽,他说:“原则问题谁都会说一套,碰到实际问题谁都行不通。”又说:“自己年过三十,老婆、孩子一大群,万一病倒不幸死亡,或工作中犯了错误,应该有个安身之处;我家乡还有三、四十亩地,不收容王利伦,对不起家乡父老,田地也将保不住了。”待此事被上级发觉后,他又三番两次地抗拒上级命令,并在群众中间散布不满言论,说上级决定要将他的侄子送回原部队处理是“党对年青人何其残忍”。最后,他见实在隐瞒不住,又串通落后分子,盗用文联公章,暗地里为他侄子作鉴定,转介绍到新华书店工作。表面上则诿称不知道他的侄子上那里去了。
王采在这一事件中对党所采取的阳奉阴违、坚决抵抗的态度,对于共产党员来说,这是不能允许的。其违法乱纪、目无组织,已达到令人不可容忍的地步。
王采之所以敢于采取这样错误的作法并不是偶然的。他在文联工作期间,一贯地企图培植私人势力,以求达到其施行家长统治的目的。那一个干部若对他的恶劣作风提出批评,他就视之为“眼中钉”,认为别人在和他“争权”,轻则扣帽子,说是“有政治问题”,重则独断独行,“开除”了事。为了施行家长统治,他采用各种卑鄙无耻的流氓手段,压制民主,压制批评。他曾对那些向他提意见的干部说过:“你们要暴动,我就要镇压。”还说要用“宽大与镇压相结合”的政策来对待他们。另一方面,又拉拢落后分子,组成宗派集团,和上级领导人员以及机关群众相对抗。为了培植私人势力,他对历史不清的人无限信任,并互相标榜,互相包庇。文联的图章保管,机密档案及公文处理,经费开支、人事问题等等,都交这些人包办。这些人倚仗王采的信任,平常在机关内部便作威作福,无法无天。弄得机关内部邪气冲天,正气不能伸张,给工作造成很大损失。
王采在生活作风上也是贪污浪费、腐化堕落,一心一意追求资产阶级的享受和生活方式。他一个人掌握了文联的全部现金以及会计、出纳工作,一只手批条子,一只手拿钱,滥发滥用,随心所欲。他私人请客上馆子也都要由公家报销。明明工作上并不需要,偏要花很多钱买个照相机,经常背在身上摆样子,装阔气。平素更吃喝逍遥,不务正业。常常白天酗酒睡觉,夜晚灯火通宵,酒醉后抱着椅子跳舞。他不但闹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还经常打骂自己的爱人,有一次竟把他的爱人朱益珍的脸打得青肿。他高兴的时候,就仰睡在办公室的沙发上,捧着一本“唐诗”,得意忘形地大喊大叫:“王采是我,我是王采,王采好快活!”一九五零年秋,王采闲极无聊,叫一个卖唱女子上楼到房里来弹曲子给自己“欣赏”,为了表示“大方”,当即“赏赐”一万元人民币,还恬不知耻地美其名曰:“学习民间艺术,照顾女艺人生活。”这一万元也要上到公家账上。别人批评他这种腐朽的资产阶级生活作风时,他还振振有辞:“文化人是有些自由散漫的。”
作为一个党的文艺工作者,尤其是武汉市文联的负责人之一的王采,特别严重的是,他还公开敌视毛主席的文艺方针,在自己的工作中宣扬了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错误的文艺思想,在一部分爱好文艺的群众中间散播了极坏的影响。
在这方面,王采的错误主要地表现在创作思想、创作态度、接受批评的态度、对普及和提高的看法、对中外文学遗产的看法等等问题上。
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早已明确指示,并已为多年的事实所证明:没有长期的深入的革命斗争实践,是不能创作出有生命的作品的。但是,王采却公开宣称:“创作可以不要生活。”他在一次市文联干部业务学习讨论会上说:“创作可以不要生活。即使要,那么什么地方都有生活,文联即生活……”他认为:“文艺,是人底感情的高度升华。”“诗,是诗人底感情的高度升华,是诗人底感情发展到忘我的、类乎疯人的境地时的产物。”但是,这种“感情”论是彻头彻尾的唯心论的说教,这种错误的资产阶级思想观点的荒谬性、反动性是尽人皆知的。而王采正是借着这种荒谬的论点来掩饰他生活的极度贫乏,脱离人民的本质问题,抱残守缺,死不放松,并日甚一日地陷入脱离政治、脱离人民、脱离现实生活的泥沼中。
王采一贯地看不起中国的民间文艺,看不起通俗文艺作品,甚至在解放区多年来实践了毛主席文艺方向的受群众欢迎的优秀的人民文艺作品,也受到他的轻视。他说:“中国的打击乐器是最原始的、野蛮的东西,根本没有艺术价值。”他认为学习民间的诗歌会流于庸俗;学习传统形式就是“复古”。他说“东方红,太阳升”等句子不好,大呼“救救诗吧!”而沾沾自喜于他自己的作品。对于工人群众的作品,他是不关心的。
王采的创作态度是极不严肃的,庸俗的,资产阶级式的。在王采的眼中,文艺创作正是“赚钱的工具”。他称作品的发表和出版是“卖出去了”,他说:“创作必须要站几个地盘(发表作品的地方)”,他把文艺创作当成一种可以“名利双收”的“营业”。
王采对待别人对他的批评采取了非常粗暴、野蛮的态度。如“光明日报”“文学评论”栏对他的一首诗提出了批评,他不但不虚心考虑别人的意见,还大发脾气,并把该报藏起来,唯恐别人看到。
王采对于今天人民的作家和作品的评价,不是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用无产阶级思想、用毛泽东文艺方针去衡量的,而是根据他自己的好恶,用他自己那种庸俗的宗派偏见,去颂扬或诽谤一个人或一篇作品的。
他认为某作家的成名“完全是被捧起来的”。
难道说今天一个革命的文学家、艺术家底作品的成功和被人民欢迎,都是什么人“捧”起来的吗?难道我们今天对一部作品的推荐或批评与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为名为利因而互相攻讦、互相标榜、吹嘘的宗派纠纷有任何共同之点吗?
王采的错误,是极严重的。他已经丧失了一个革命的文艺工作者的资格。王采应正视自己的错误,深刻批判自己的错误思想。有关部门对于王采的问题也应作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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