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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合同纠纷增多应引起重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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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5-23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乡镇企业合同纠纷增多应引起重视
近几年来,一些地方的乡镇企业经济合同纠纷呈上升趋势。我县最近检查了943家企业的11300份经济合同,发现有合同纠纷的2700起,其中乡镇企业合同纠纷占90%,应收未收回款达7000万元,严重地妨碍了乡镇企业的发展。
造成乡镇企业经济合同纠纷的原因是:一、一些乡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供销业务人员不懂法、不守法,因而在经济合同交往中,不能正确运用法律手段。二、一些乡镇企业在签订经济合同中,草率马虎,有的主体不完整,有的内容不合法,有的责任不明确,有的条款不具体,有的手续不完备等。三、一部分乡镇企业不重视合同管理,无专人负责,制度混乱,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纸无人保管,造成空白合同纸满天飞。四、少数不法分子趁乡镇企业任务不足,原材料紧缺,技术落后,管理制度混乱之机,打着“能人”的幌子到处招摇撞骗,使不少乡镇企业上当受骗,遭受损失。五、合同管理机关力量薄弱,人员的数量和素质还不适应繁重的管理任务,难以开展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议有关部门认真抓好乡镇企业的普法教育,切实提高乡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供销业务人员的法制观念;银行、税务、审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乡镇企业经济合同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合同应及时查处,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浙江长兴县工商局 石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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