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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愿组织文物赴台展览 台湾方面需作出积极配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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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5-25
第4版(文化生活·体育)
专栏:

  大陆愿组织文物赴台展览
台湾方面需作出积极配合
本报北京讯 记者陶世安报道:“海峡两岸关系趋于缓和,文化交流日渐增多,我们愿意看到,大陆的文物能早日赴台湾展览。这样可以让台湾同胞观赏大陆出土的珍贵文物,加深对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文化的了解,增进两岸对民族文化的共识,有助于进一步消除隔阂,沟通感情,增加信任。”国家文物局负责官员,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了这番话。
这位官员还表示,将着重组织一些1949年后出土的具有代表性的文物到台湾展出,使台湾同胞得以亲眼欣赏中华民族的瑰宝。
“海峡两岸是中华文化的统一体,两岸人民对于中华传统文化有着普遍的共识。”这位官员高兴地说道,“这种根植于文化认同所产生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不会因时空的阻隔而消失,只会随着时光的漫步而愈加炽热、愈加强烈。结束两岸政治上的分裂局面,已成为两岸人民的共同心声。”
这位官员还指出,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内涵非常丰富。透过历代中国文物可以窥见中华文化的辉煌。祖先留下来的文物,是两岸人民的共同财富。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历史文化,更是两岸中国人共同的责任。
近一两年来,海内外一些热心的单位和人士,通过各种渠道与大陆联系组织文物赴台展出事宜。但是,迄今尚未有一起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原因主要在于,台湾方面至今尚未制定有关的法律规定,确保大陆送去展出的国宝和文物,能够安全顺利地返回大陆。
国家文物局官员告诉记者:大陆的文物界已经注意到,经过岛内舆论的呼吁,各界人士特别是法律界人士的努力,台“法务部”研拟的《台湾地区和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暂行条例》中已写上,大陆地区具有历史文化艺术价值之文化资产,经“政府”许可,得在台湾地区公开展览,并准予运出。这一法律规定有其积极意义。目前这个“暂行条例”尚在台“行政院大陆工作会报”研讨,其后还需经台“立法院”审议。希望台湾当局,为大陆文物赴台展出作出一些相应的步骤。只要海峡两岸相互配合,岛内民众一睹国宝风采的夙愿,很快就可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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