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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一罚十 信誉至上 合肥百货大楼维护消费者利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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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5-27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少一罚十 信誉至上
合肥百货大楼维护消费者利益
据新华社合肥5月27日电 (记者姚燕戈)今年4月初,合肥市电信局罗尚林在合肥百货大楼买了2公斤合肥染织厂生产的毛线,校秤后少了一两一钱,当场填写了评议券,大楼经过检查核实,确认这批毛线计量不足,立即停止对外出售,同时,向罗尚林道歉,按公布的消费者评议条例,少一罚十,奖给罗尚林49.50元。
这是发生在合肥市百货大楼开展“商品质量监督评议月”活动中的一件事。最近这家百货大楼根据群众评议出的问题,认真清理了进货渠道,对商标不合规定,产品无具体厂名、缺少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一律不准进货;已经购进的不合质量标准的商品清理出去。
与此同时,重申大楼对消费者负责的五条措施:
——凡在大楼购买的高档耐用消费品坚持实行“五试”(试用、试看、试听、试骑、试穿)、三包(包修、包换、包退)。
——凡在大楼购买的用品(特殊品种如食品、药品等除外),没有使用过、不影响第二次出售的,半个月内均可凭发票进行退换。
——大楼出售的商品;如在同等条件下价格高于市里大中国营商店的,自购物之日起,一周内可持发票来办理退还差价或退货手续。
——保证秤准尺足,大楼使用度量衡出售的商品,一律实行少一罚十。
——严防假冒伪劣商品从大楼流入市场,如果因此损害消费者利益,大楼负责补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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