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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机场“新规矩”——不交保险金 不让上飞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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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5-27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来信来电

  成都机场“新规矩”——
不交保险金 不让上飞机
“请乘坐中国民航班机的旅客注意:在登机前除了要有身份证件和机票之外,还要手持人身保险和行李保险单据,否则会误时误事。”这是记者25日由成都乘中国民航班机赴北京时一进候机室所听到的。
乘飞机要另交人身和行李保险费,事先未闻;办理登机手续处也没看到任何告示。但25日当本人排队托运行李和领取登机卡时,柜台里的工作人员却把我的记者证和机票推了回来:“去交人身保险金”。本人一愣:“到哪儿交?”对方用嘴一噘示意。我顺着嘴势看到屋内尽头处有一小柜台,没有任何文字标志,只见人民币在那里进进出出。时间紧迫,我赶紧从磅秤上拖下行李,挤到人身保险收款处问:“交多少钱?”“五元”。拿到《国内航空运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收据后,我又返回去托运行李。可柜台内的那位工作人员又发话了:“几件行李?”答:“一件”。“交三元钱”。我没敢再问是什么钱,掏钱照付。又收到一张单据:《国内航空行李运输保险凭证》。到此,总算领到了登机卡。
整个手续办完,一身大汗淋漓。不过,不适应这一新作法的并非我一人。候机厅里议论纷纷:“这简直是变相敛钱!”“411元的机票竟连人身和行李保险费用都不包括在内?!”一位发如银丝的长者感叹地说:“我到过欧、美、亚洲和许多国家,各国航空公司的机票都包含人身、行李保险金,从没见过另收费的。”一位新闻界同行戏谑地对我说:“你够便宜了,托运一件行李才3元钱。我是4件,三四壹拾二元大洋!”这时,大厅里一位在云南民航部门工作的同志插话说:“这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新实行的办法,随旅客自愿,愿交则交,不愿交可以不交,我就没交。”听后,我又是一愣:自愿?不知这位同志是怎么“自愿”进入候机厅的,其他旅客是在命令下交了费才拿到登机卡的。
我在思索:是否机票价格上涨得还不够呢?是否不再交新的保险金,人身和行李就无安全保证呢?  
     新华社记者 李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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