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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头”·奴性·惰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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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5-28
第5版(国内专页(政治·法律))
专栏:直言不讳

  “来头” 奴性 惰性
玉良
从报纸上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事:有些“条子工程”一眼就可以看出缺乏科学根据;“官倒”明明违法乱纪,但有的人或者因其“来头”大而无可奈何,或者一看有“来头”便赶紧照办,唯恐“来头”责其不敬。
“来头”何以有如此威风?我看,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对“来头”握有的权力缺乏制约机制,他们在客观上很容易滥用权力;另一方面,有些执法、办事人员,一看“来头”大到难以违抗的程度,遂低头弯腰放行,放弃职守,这种人实际上承认权大于法。
“来头”产生的权大于法效应,其危害不仅在于造出许多唯“来头”是从的奴性,而且使许多人产生惰性。只要注意看报听广播,就不难发现,一些机关、部门的执事者“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遇事敷衍塞责,养成了公事若无“来头”就不办、有了“来头”才认真的惰性。比如,哄抢山林、抢劫列车、欺行霸市、拐卖人口、违章建房之类事件,往往旷日持久得不到“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而一旦有了“来”自诸如中央、省、县等部门“头头”的批示,这些麻木不仁的执事者才忙了起来。这种不尽职守、只靠“来头”推动的惰性,实在是一种失职行为,万万不可任凭其发展。否则,市长若不亲自抓公共厕所建设,市民无处大小便之类的事情便会没完没了地出现。长此以往,法将不法。许多部门就会处于半瘫痪状态。
执法要严明,执事要负责,当是为政之本。而破除唯“来头”是从的奴性与惰性,则是当前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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