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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种田就要种好田——记什邡县试行土地租赁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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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5-29
第5版(国内专页(经济))
专栏:

  要种田就要种好田
——记什邡县试行土地租赁制
新华社记者 凌云
在接连迈出几大步之后,四川省什邡县的农业,也和其他不少地方一样,陷入了新的徘徊。出路在哪里呢?
1987年秋天,什邡县的决策者们,根据本县人多地少、乡镇工业较发达、农村人均收入较高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试行土地租赁制的新构想,并很快付诸实施。
“七八级总理”的决断:灵则干,不灵则休
从中央数到乡村,乡村干部便戏称自己是“苦恼的七八级总理”,因为他们处于国家利益和农民利益的矛盾焦点上。
当实行土地租赁制的方案摆在面前时,他们几乎不约而同地打定主意:行之有效就干,不行则罢。而县委和县政府的指导思想是:从实际出发,给以充分的自主权。
龙居乡党委书记江怀其,召开村民大会征求意见,到会的大多数农民都拥护实行土地租赁,原因很简单:务工的农民不愿被死死地捆在土地上,种田能手则希望多种田。
江怀其告诉记者:“从1987年9月起,我们乡推行‘两田制’,给每位农民划分0.3亩的口粮田,以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其余田全实行租赁。国家定购粮、农业税、集体提留,全以租金的方式由租赁田承担,每亩地的租金按好坏定在70至100元之间。”
实行土地租赁制整整一年后的龙居乡,到底有什么变化呢?
江怀其数落起来:“一个变化是完成国家任务没问题了。1987年,全乡共欠农业税、提留款8万元,欠定购粮11.4万公斤,不是没粮食没钱,而是农民不愿交。土地租赁后,不仅还清了老账,去年完成国家任务又快又好,再也用不着干部挨家挨户去催了,因为农民若不按时交够租金,就不能再租种田了。二是农民种田积极性高了,过去一些务工农民把田撂荒,种田能手想多种又无田。现在农民种田收入的多少直接取决于土地的经营效果,务工者自然不愿白交租金,要么就种好田,要么就把土地让给别人租种,有了土地的产出效益,农民的积极性就高了。三是集体经济实力增强了,便于更好地服务。四是干群关系改善了……”
不种田的人家,吃粮怎么解决呢?
洛水镇的洛城村是这么办的。这个村有70个企业,务工农民占了全村劳力的89%,许多农民是“骑着双头马”,既占着地(撂荒或粗放经营),又务工。实行租赁后,全村有67户既不种口粮田,也不种租赁田,村上对这部人采取口粮补差的办法,按人均每人每月12.5公斤粮算价补给60元。个人满意,集体也承受得起。
村党总支书记钟荣礼亮了个底:“去年我们收租金7.1万元,交国家4.53万元,其余的钱全用在增加农业投入上。用2.3万元建起一个果园,投入3000个劳力搞农田基建,还按人头每人平均投入14.85元。今年我们打算再增加4万元的投入。”
实行土地租赁制并非是“军令如山倒”。八角乡就是例外。乡长陈维禄告诉记者,“土地租赁制的方案,一与农民见面,大家一合计,就决定不搞。因为我们乡是山区,林多地少,大田的作业水平不高,没有国家的定购粮任务,矛盾不在耕地上,用不着改。”
县委书记吕锋对这个乡的看法是:“他们从实际出发,从农民的意愿出发,是完全正确的,决不能蛮干。我们县有3个乡不适宜搞土地租赁,我们都支持。”
农民的感觉是:压力大了,动力足了
实行土地租赁后,农民面临着两种选择:要种田,就必须种好田;要务工,就必须少种田或不种田。其结果是促使农民在经济利益上更关心土地的经营效果,同时也使土地相对地、逐渐地向种田能手集中。
洛城村10组农民刘义贤对租赁制的看法是:“我这人就会种田,没别的本事。前两年我想多种田不行,终年围着2.5亩责任田能刨出个啥子来?去年我种6.5亩田,收粮食5000公斤,按市场价算值5000元,除去投入费用和缴纳租金外,还纯收入4000元,我就想这个样子搞下去,莫变了。”
为租种田,一些田少人多的乡村还出现了争投标的情景。原因是农民算帐的结果是:种田划算。
在这个村10组唐明刚家里,记者与他一起算了去年的细帐:他家6口人,4人务工,一人做家务(养家畜家禽),一人种田。去年他共租种4.8亩田,小春和大春两季收粮食3360公斤,种蔬菜1.8亩,一人种田的收入就达3097元,投入产出效益十分明显。
那些自视无力种田或觉得种田不如务工的农民,便纷纷离土务工。灵杰乡池塘村王朝云夫妇,带着一个小孩常年在外做工,家里的责任田长期撂荒。实行租赁后,他果断地把田让给了种田能手,全县像王朝云这样抉择的有1389户。
农民种田的压力来自:种不好田,就失去了继续租赁土地的资格。
农民种田的动力来自:种好田,就有高的经济收入。
什邡县试行土地租赁制一年,不能说农村中存在的问题都解决了,但它无疑给疲惫的农业经济注入了一股新的活力。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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