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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社会秩序 强化社会治安 北京严惩趁乱抢劫的刑事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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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6-02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维护社会秩序 强化社会治安
北京严惩趁乱抢劫的刑事犯
新华社北京6月2日电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判处趁乱抢劫储蓄所的罪犯金文成、张晶(女)、李龙男死刑,冒充游行学生、持械抢劫司机财物的石子龙被判处无期徒刑。
今年4月27日傍晚,金文成、张晶、李龙男乘大学生游行交通秩序混乱之机,携尖刀闯入中国工商银行海淀区办事处邮电学院储蓄所,抢走近6万元人民币。在此之前,他们3人还曾两次合谋抢劫,其中一次窜入居民家中抢走人民币4000余元,另一次抢储蓄所未遂。为了准备抢劫银行的凶器,他们还合谋盗窃枪支、弹药,因警犬报警未逞。他们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和盗窃枪支、弹药罪。
从四川流窜到北京的石子龙在5月18日晚,冒充游行学生搭乘一辆面包车,车启动不久,即持刀强索司机财物,当场被司机制服而扭送公安机关。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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