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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县地区给农民“尚方宝剑” 谁都有权拒付不合理提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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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6-05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宿县地区给农民“尚方宝剑”
谁都有权拒付不合理提留
新华社合肥电 (通讯员侯先法、记者沈祖润)在最近召开的安徽省宿县地委、行署联合办公会议上,大家一致决定给全区农民一把“尚方宝剑”,对多方伸手乱提留、乱派款造成的不合理提留,农民有权三拒付。
一拒付超过农户全年纯收入3%的提留款。去年全区农民人均收入428元,地委规定人均提留款限在14元以下,只准乡政府一家在限额内确定提留项目,并经乡人代会批准。农民有权拒付除此以外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以任何借口的乱收费、乱派款。地委还决定由人大和各级财政、监察、纪检、审计、农经等部门监督执行;对任意增加、挥霍贪占提留款的典型,要认真查处。
二拒付夏收一季要交全年提留款。地委规定提留按夏4秋6提取;丰收的地方,不得超过夏秋各半的比例,以利于农民对秋季生产的投资;各地要公开提留项目、用途、款额和办法,以接受群众监督。
三拒付不按新章程管理使用的提留款。地委制定了各项提留款由乡财政单列帐户、统一管理、以收定支、严格审批、专款专用、不得超支、每年向乡人代会作预、决算报告,接受人民代表审查的管理使用新章程。如不按新章程办事,农民有权拒付。
让农民有权三拒付不合理提留的建议,是地委书记吕保成提出,由地委、行署联合办公会议作出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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