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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戒严部队指挥部发出第12号通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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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6-09
第1版(要闻)
专栏:

  北京市人民政府戒严部队指挥部发出第12号通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戒严部队指挥部通告(第12号)
在首都发生的反革命暴乱中,一些反革命暴乱分子到处张贴、散发反革命标语、传单、大字报、小字报,不断制造谣言,煽动暴乱,手段恶毒,危害极大。为此,北京市人民政府和戒严部队指挥部特通告如下:
一、反革命暴乱标语、传单、大字报、小字报的策划、制定、印制和组织张贴、散发者,必须立即停止犯罪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投案,争取宽大处理。对拒不自首者,将依法严惩。
二、受人唆使张贴、散发反革命暴乱标语、传单、大字报、小字报者,必须立即停止活动,向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坦白交待,并交出尚未张贴、散发的标语、传单。
三、立即清除一切残留的反革命暴乱标语、传单、大字报、小字报。对阻碍清除者,解放军、武警和执勤干警予以强行处置。
四、望市民们提高警惕,不信谣,不围看,不散布,发现张贴、散发者,立即检举揭发并有权当场制止,将犯罪分子扭送公安机关。
                   1989年6月9日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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