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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 戒严部队指挥部发出第13号通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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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6-10
第1版(要闻)
专栏:

  北京市人民政府 戒严部队指挥部发出第13号通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戒严部队指挥部通告(第13号)
为了严厉打击反革命暴乱分子,北京市人民政府和戒严部队指挥部特通告于下:
一、凡在首都发生的这场反革命暴乱中,砸抢烧军车、警车、公共电汽车和其他民用车辆者,或阴谋策划、组织唆使以及为这种暴行提供条件者,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必须立即到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者,将依法缉拿归案,从严惩处。
二、望市民们通过举报电话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揭发检举上述犯罪分子。
               1989年6月10日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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