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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通缉方励之、李淑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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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6-11
第1版(要闻)
专栏:

  公安机关通缉方励之、李淑娴
新华社北京6月11日电 据来自北京市公安局的消息:方励之、李淑娴因反革命宣传煽动罪,业经检察部门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已发出通缉令。
方励之(中国科学院北京天文台研究员)、李淑娴(北京大学副教授)二人在这次动乱前后及反革命暴乱前采取各种方式,不断宣传煽动,并进行幕后策划、联络。反革命暴乱发生后,方、李二人畏罪逃入美国驻华使馆。6月10日,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批准逮捕方励之、李淑娴。
李淑娴系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30条规定,已经海淀区人大常委会许可,可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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