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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昌一职工来电提出 依法公审方励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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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6-12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浙江新昌一职工来电提出
依法公审方励之
本报北京6月12日讯 今天,本报收到浙江省新昌县职工陈六桂的来电。电报全文如下:
方励之长期以来以学者身份恶毒攻击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挑起动乱,现却去美国使馆避难。方鼓吹的人权、民主、自由,原来就是在外国人的庇护下,做一个卖国贼、汉奸。朱自清在清华园内身患重病,饿死不领美国的救济粮,表现了我们民族的气节。有良知的学生,已清楚地看到方励之是中国人民的败类,要求政府依法公审方励之,以平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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