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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保密局通知要求 严格保密法纪 确保国家秘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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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6-14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国家保密局通知要求
严格保密法纪 确保国家秘密
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 国家保密局最近向全国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严格保密法纪,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通知说,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英明决策和领导下,极少数人主要在首都北京制造的反革命暴乱已被基本平息。在暴乱的策划者和组织者中,就有向非法组织提供重要国家秘密的人,这就再一次说明,保守国家秘密对于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维护安定团结政治局面,是多么重要。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加强《保密法》的宣传教育,提高警惕,自觉维护国家秘密的安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各级保密工作部门要坚守岗位,努力工作,切实履行《保密法》赋予的职责。对泄密事件,要认真查处。对向非法组织提供国家秘密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严惩。对在斗争中英勇保护国家秘密的干部职工,要给予表彰。
通知还指出,在尚有动乱的地区,每个机关单位,特别是领导机关,要做好会议保密工作,做好秘密文件资料、设备物品及其它秘密载体的管理工作,以防泄密、窃密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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