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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城当局公布南朝鲜人访问北方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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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6-14
第3版(国际新闻)
专栏:

  汉城当局公布南朝鲜人访问北方规定
新华社平壤6月14日电 汉城消息,南朝鲜当局13日宣布,凡是要求访问北方的南朝鲜人,须提前4个星期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成行。
这一规定是南朝鲜当局13日以总统卢泰愚的命令形式发表的。这一规定从6月13日起生效。
规定说,在没有制订南北交流特别法以前,凡是要求去北方访问的南朝鲜人,要提前4个星期向国土统一院长官提出书面申请,统一院长官再将申请书提交南北交流合作促进协议会批准后方能生效。
规定还要求,南朝鲜人邀请北方居民访问南朝鲜时,也要事先向国土统一院长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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