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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斯拉夫议会通过法律不搞核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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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6-16
第3版(国际新闻)
专栏:

  南斯拉夫议会通过法律不搞核电
新华社贝尔格莱德6月15日电 南斯拉夫议会15日通过一项禁止建立核电站的法律。
这项法律规定,在南斯拉夫境内禁止建立任何以原子能为动力的发电站和用于生产和加工核燃料废料的设施,禁止旨在建立核电站的投资和制订有关资料。
在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发生事故之后,南青年联盟和人类环境保护委员会提出了禁止在南建立核电站的倡议。这一倡议得到了南议会一些议员的赞同,他们提出制订有关禁止建立核电站的法律。虽然南政府一再坚持这项法律可规定到2000年以前,但被议会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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