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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无党纪国法 集体贪污受贿 荔波县民政局受查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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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6-18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目无党纪国法 集体贪污受贿
荔波县民政局受查处
本报贵阳6月18日电 记者潘帝都报道:贵州省荔波县民政局在发放有偿无息扶贫、扶优和救灾等款项时,采用种种卑劣手段贪污、收贿、索贿,进行集体分赃,最近受到了严肃查处。
荔波是闻名贵州省的贫困县之一。国家为了帮助该县早日脱贫致富,专门拨给该县100万元的有偿无息扶贫、扶优款以及其他救灾款。该县民政局从局长到普通干部,大多都有贪污、收贿、索贿或参与私分公款公物的行为。各人非法所得款物,多者数千元,少者也有数百元。
荔波县民政局贪污、收贿、索贿案,经群众检举揭发,终被公开揭露。该县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对此极为重视,并立案进行查处。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该局副局长陈芳仁和干部郭庆军、朱荔明收贿索贿,已触犯刑律,被荔波县人民法院依法分别判处2年零6个月和2年、1年零6个月的徒刑,赃款一律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原局长及其他涉及者,也分别受到党纪、政纪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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