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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部向所属企业发出通知 非国家评优概不参加 企业有权拒绝各种集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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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6-19
第1版(要闻)
专栏:

  轻工部向所属企业发出通知
非国家评优概不参加
企业有权拒绝各种集资
本报讯 针对社会上以营利为目的的“评优热”,日前,轻工部发出通知:今后轻工系统各企业除参加国家和省市统一组织的国优、部优,省市优评优活动外,其它单位组织的一切评优活动,包括各种产品展销、质量跟踪活动等,一律不参加,企业有权拒绝各种形式的集资。
通知指出,按国务院批准的《国家优质产品评选条例》规定,除照条例及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评选优质产品外,任何单位不得对工业产品授予优质产品的称号。
轻工部在通知中还强调,在参加统一组织的国优、部优、省市优评比活动中,严禁行贿、受贿、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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