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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公司私分巨额“回扣” 两负责人分别被逮捕拘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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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6-21
第1版(要闻)
专栏:

  山西一公司私分巨额“回扣”
两负责人分别被逮捕拘留
新华社太原6月21日电 集体私分6.7万元“回扣”款的山西有色金属工业公司经理郝立昌、副经理文宇辉最近分别被依法逮捕和拘留。
经查,1988年7、8月间,太原市北郊区晋华机械配件厂向这家公司购买电解铜时,公司副经理文宇辉向对方提出,每吨电解铜为1.45万元,其中5500元要付现金,不开发票。这个公司两次卖给对方电解铜7.1吨,共收不开发票的现金3.85万元,不上帐交给公司出纳员保存。8月31日,郝立昌和文宇辉宣布,将这笔巨款作为公司人员购买电冰箱的补助款分给大家,结果全公司13名职工有12人每人分得现金3210元,郝立昌和文宇辉也各得一份。
1988年6月,广东省湛江市冶金有色金属公司与这家公司联系购买电解铜。郝立昌向对方提出以电解铜串换13台日产原装18英寸彩电,然后以每吨9200元的价格卖给对方电解铜15.7吨,对方将13台单价3650元的日产彩电以1400元售给山西省有色金属工业公司,该公司从中索贿折价2.925万元。郝立昌和文宇辉两人将彩电和发票(3650元)分给公司职工,每台彩电只实收现金1400元,每个职工实得款2250元。
案发后,这家公司职工已将所得“回扣”款全部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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