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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举行第四次全会 学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 要求各级加强党风党纪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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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6-25
第1版(要闻)
专栏:

  中纪委举行第四次全会
学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 要求各级加强党风党纪建设
新华社北京6月25日电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一九八九年六月二十四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1989年6月24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体会议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69人,中央、国家机关纪检部门和中央纪委机关各厅室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的精神。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乔石主持了这次会议。
全会一致拥护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通过的李鹏同志代表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关于赵紫阳同志在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动乱中所犯错误的报告》;一致拥护十三届四中全会关于撤销赵紫阳同志党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第一副主席职务并对他的问题继续进行审查的决定;一致拥护对中央领导机构部分成员的调整。全会认为,十三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对于进一步稳定全国局势,对于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继续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全会要求,各级党的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和邓小平同志最近几次重要讲话精神,以此统一全党的思想和行动,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这个大是大非问题上,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严肃党的纪律。对在这场动乱和反革命暴乱中丧失政治立场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要严格执行纪律,直至开除党籍。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对在动乱和反革命暴乱中对抗党中央决策或被坏人控制、操纵的党组织,要坚决整顿,严肃处理。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加强党风党纪建设,发扬党的三大作风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搞好党内监督,增强组织纪律性,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要继续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集中力量查处危害严重、影响大的党员违纪案件,惩治腐败分子,纯洁党的队伍,维护党的形象。
全会号召,各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全体纪检干部,要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以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努力做好纪律检查工作,为维护党中央的领导,促进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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