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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腐败 取信于民 湖南决定办几件实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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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7-01
第4版(综合)
专栏:

惩治腐败 取信于民
湖南决定办几件实事
本报长沙6月30日电 记者吴兴华报道:湖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决定认真地办几件惩治腐败的实事,以取信于民,
6月28日至6月29日,中共湖南省委召开了有省、地、县党员负责干部参加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并联系湖南省实际讨论、研究具体的贯彻措施。在惩治腐败方面,省委、省政府决定,在近期内,突出抓好以下几件事:
一是彻底清理整顿公司。凡是应当撤销的公司,要坚决撤销。党政机关干部在公司兼职的,必须脱钩,否则免除其行政职务;各级机关办的公司清理后,批准保留的,必须限期在财务和物资上与机关彻底脱钩。违者,除没收上交财政外,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清理出来的违法违纪问题,不管涉及到谁,都要坚决按党纪政纪法纪严肃处理。对在涉外部门工作的省、地级领导干部子女,更要严格要求,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必须严肃依法处理,任何人都不得包庇迁就。
二是严肃查处党政干部营建私房的问题。近两年来,全省有两万多名党政机关干部营建和筹建私房。前段时间各地作了一些清理工作,但进展很不平衡,处理也不够严肃认真。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认真抓紧,在9月底前全清查完毕。
三是坚决刹请客送礼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在省内执行公务,包括到下属单位、企业检查指导工作,调查研究等,一律不准用公款宴请,不准上烟酒饮料和水果,不准陪餐,提倡实行分餐制,并按规定交纳伙食费。违者应予批评、通报直至纪律处分。各级党政机关单位一律不准用公款赠送礼品,发放纪念品。违者财务部门不予报销。经济损失由决定赠送的负责人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同时严禁个人受礼,确属不能退回的礼品,一律交公;隐瞒不交的,查出后按礼品实际价格加倍处罚。省委、省政府将对省直机关干部作出具体的规定,请各地监督执行。
四是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领导作风。各级领导都要深入实际,倾听群众呼声,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急难问题。省级领导干部下基层调查研究时,要轻车简从,不搞形式主义。下边也不要层层陪同,不要迎来送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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