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阅读
  • 0回复

维护行政机关职权 加强药品生产管理 上海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7-01
第4版(综合)
专栏:

维护行政机关职权 加强药品生产管理
上海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
新华社上海7月1日电 (记者陈毛弟、通讯员陆正一)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昨天对上海市第一起不服药品管理行政处罚的行政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维持徐汇区卫生局对非法生产药品的上海环球生物工程公司的行政处罚。
据徐汇区法院介绍,上海环球生物工程公司1986年9月与江苏无锡市和桥医院签订了联合试制一种干扰素的合同。合同签订后,和桥医院曾口头向无锡市卫生局请示,无锡市卫生局明确答复不准生产。但环球生物工程公司与和桥医院无视卫生行政部门的意见,仍擅自生产,至去年2月被无锡市卫生局责令停产时止,共生产这种干扰素25批、23700多瓶。更严重的,这家公司聘用的总工程师,利用兼任上海某中心医院顾问的便利条件,未经批准,将药物用在5名正常人身上进行试验,继而又非法进行临床试验,同时通过医院和另一些单位非法销售这批药物。上海环球生物工程公司从中获利51000余元。
上海市徐汇区卫生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去年10月接到无锡市卫生局查处此事的建议后,经调查,作出决定:责令环球生物工程公司停止生产这种干扰素,同时,没收、销毁查获的药品,没收这家公司非法所得的51000余元和对其罚款356000余元。
上海环球生物工程公司对处罚不服,向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区法院经过审理,一审判决维持徐汇区卫生局对上海环球生物工程公司的行政处罚通知书;撤销徐汇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在行政处罚通知书中的主体资格,罚款改交给徐汇区卫生局。
和桥医院的问题由无锡市有关部门处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