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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耕地锐减趋势得控制 新增造地面积超建设用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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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7-02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浙江耕地锐减趋势得控制 新增造地面积超建设用地
本报杭州7月2日电 记者高海浩报道:兰溪市热情高涨的农民,在过去的两年中开发利用荒坡荒滩1.5万亩,新增造地面积相当于同期建设用地的6倍。这种富有意义的变化,源自“谁开发谁受益”的激励政策,参加新造田地的农户均能获得政府扶持的可观收益。
像兰溪市这样的变化,在浙江省已经较为普遍。在短短两年间,这个省基本控制了耕地锐减的趋势,全省新造耕地、园地等农用地37.2万亩,除去建设用地,造地超过用地11.24万亩。按今年的造地和用地计划,又能新增农用地2.5万亩。
1984年至1986年间,浙江省建设用地一度失控,每年减少耕地达40万亩。从1987年起,该省动员各级政府以历史的责任感全面控制建设用地,有效增造新造耕地。他们把抑制耕地减少、增加造地面积、保持用地与造地总量平衡列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1987年,在国家下达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计划指标中,浙江省严格审批把关,“笔下保地”,少占耕地1.5万亩,1988年又节余计划占用耕地指标27.5%。
浙江省大力开发宜农土地资源。为了筹集土地垦造资金,向用地者收取造地费,补助农民造地,这个省在全国率先实行“用一亩造二亩”的原则之后,动员各地先后制订了包括确定土地开发使用权、继承权和转让权,新造耕地5年内不增加粮食征购任务、免交农业税,投放农业发展基金,扶持农民开发土地,国家优先平价供应造地物资,无偿提供造地技术服务等一系列合理优惠政策,激励集体和个人承包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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