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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再次举行全会 王丙乾作关于1988年国家决算的报告 王芳作关于集会游行示威法草案的说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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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7-03
第1版(要闻)
专栏:

人大常委会再次举行全会
王丙乾作关于1988年国家决算的报告
王芳作关于集会游行示威法草案的说明
据新华社北京7月3日电 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再次举行全体会议,听取有关报告和议案的说明。
万里委员长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习仲勋副委员长主持。
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长王丙乾在会上作了关于1988年国家决算的报告。
王丙乾说,根据正式编成的1988年国家决算,总收入为2628.02亿元,总支出为2706.57亿元,收入和支出相抵,财政赤字为78.55亿元。同我们上次向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报告的预计执行数比较,财政总收入增加40.2亿元,财政总支出增加38.26亿元,财政赤字减少1.94亿元。
王丙乾说,当前国家财政面临的困难很多,任务很重,执行中还会遇到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但是也要看到,各方面的有利条件是很多的。我们一定按照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坚持社会主义财政方向,努力增收节支,深化财税改革,做好各项工作,为完成今年的国家预算而努力。
国务院总理李鹏6月30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草案的议案。议案中说,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定,顺利地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障公民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现将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草案送上,请予审议。
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长王芳受国务院的委托,今天向委员们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草案的说明。
王芳说,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为使宪法的这一原则规定具体化,就需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性法律。只有制定相应的实施性法律,才能使我国公民知道应当如何正确地行使宪法规定的自由和权利;也只有制定相应的实施性法律,各级人民政府才能更好地依法保障公民实现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 (详见第二版)
会议向委员们印发了万里委员长访问加拿大、美国情况的书面报告,印发了关于出席各国议会联盟第八十一届大会的书面报告。
副委员长彭冲、朱学范、阿沛·阿旺晋美、赛福鼎·艾则孜、严济慈、荣毅仁、叶飞、廖汉生、倪志福、费孝通、孙起孟、雷洁琼、王汉斌,出席了会议。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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