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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运用国家机器 维护国家利益安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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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7-03
第4版(综合)
专栏:

依法运用国家机器 维护国家利益安全
吴凌
平息反革命暴乱已经取得决定性胜利。这次动乱和暴乱对人民群众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造成很大破坏,使国家利益与安全受到严重损害。然而,我们一些同志却对此漠然处之,有的曾对某些违法犯罪行为表示同情支持,有的至今仍对动乱的性质和平息暴乱的必要性缺乏正确认识,提出为什么对北京部分地区实行戒严,为什么动用军队制止动乱、平息暴乱等问题。产生上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同志淡薄了国家利益观念,对这场动乱给我国国家利益造成的严重危害认识不足。
一般地说,国家利益包括国家生存与发展两个基本方面,也就是国家的安全利益和经济利益。这两方面,是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国家的生存是一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前提,而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繁荣又是国家生存的根本保证。在国内出现动乱危及国家生存的情况下,首要的是恢复和保持社会的稳定,只有这样才有可能顺利进行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稳定是当前我国人民的最高利益。
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一致性。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都懂得,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广大劳动人民才摆脱了长期蒙受的民族耻辱和阶级压迫,获得了当家作主的权利,国家的利益才同绝大多数人民的利益真正一致起来。因此,从根本上说,我们维护国家利益就是维护全体人民的利益;对国家利益的损害,就是对人民利益的损害。这场动乱的演化过程及其后果,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那些策划和制造动乱的人,虽然披着“爱国”和“为民请愿”的外衣,实际上,他们从一开始就把自己置于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对立面。学潮之初,他们公然抛出“私有制宣言”,为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大造舆论;动乱出现时,他们又到处煽动罢课、罢工、罢市,力图扩大事态;在动乱发展为反革命暴乱时,他们竟叫嚣“拿起武器,推翻政府”,并乞求外国势力对我国施行“国际制裁”。在这种情况下,党和政府如果听任事态的发展,就是对人民利益的背叛。
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安全。它主要包括国家领土、独立、主权不受侵犯,国家政治经济制度的巩固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主要取决于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
目前,国际形势趋于缓和,对我国安全直接的外部军事威胁相对减弱。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国际经济、政治、军事斗争错综复杂,两种社会制度、两种意识形态的较量始终没有停止过。早在五十年代,美国国务卿杜勒斯就叫嚷,要把“和平演变”的希望寄托在中国党的第三代、第四代身上。今天,国外某些势力正千方百计加紧对我国进行和平渗透,企图把“和平演变”的梦想变为现实。
在国内,粉碎“四人帮”以后,出现了一股否定共产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盲目崇拜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自由”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这种思潮受到党内个别领导人的长期纵容、鼓励和支持,几年来日益泛滥。这次动乱和反革命暴乱,就是极少数顽固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与社会主义为敌的人,利用我们党和政府工作中的某些失误,利用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利用某些同志国家安全观念的淡薄,策划和制造出来的。
上述两股反动势力相互勾结、内外呼应,其共同目的就是阴谋推翻共产党的领导,推翻社会主义制度,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建立西方式的资产阶级共和国。这对我国国家利益与安全是很大的威胁和损害。
在出现如此严重动乱的情况下,我国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动用国家机器制止动乱,控制事态的发展,这本来是合理合法的行为,但在极少数人的煽动下,却遇到了种种非议和阻拦。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人对我国宪法中关于国家机器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的职能缺乏应有的了解。
大家知道,国家是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统治的强力组织。任何一个主权国家,为了维护阶级统治和国家的利益与安全,都需要拥有一整套国家机器,包括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强制机构。军队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抵御外来侵略和镇压国内敌对势力颠覆破坏活动的双重职能。许多国家的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军队维护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秩序的职能,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以“民主自由橱窗”自诩的美国,多次动用军队和武装警察,强行处置国内学潮及各种骚乱的实例,对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本质和职能作了最好的注释。一九七一年四月二十四日,美国首都华盛顿爆发了约有二十万人参加的反越战示威游行。五月一日,美国政府即出动大批警察、国民卫队和正规陆军部队进行镇压,当天便有七千二百人被捕。这说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从来都是充分履行其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功能的。
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国国家机器的对内职能与剥削阶级国家有本质区别,其中之一是打击极少数敌对分子,维护广大人民的利益。建国四十年来,我国政府代表人民运用这种职能,打击了一小撮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使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得以不断进行和发展。这次北京及一些地区的动乱和发生在首都的暴乱,对我国国家利益与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我国政府按照宪法规定的职权,决定对北京部分地区实行戒严;人民解放军履行宪法赋予的保卫祖国、保卫人民和平劳动的神圣职责,采取果断措施平息了反革命暴乱。这种对国家机器对内职能的运用,是完全合法的,十分必要的。
近两个月的政治风波使我们感到,要从根本上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与安全,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当前急需在以下几个主要方面取得共识:
(一)全面认识国家机器的职能,支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当社会出现危及国家利益和安全的严重动乱时,无论是政府还是普通公民,都应自觉履行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用宪法和法律作为我们思想和行动的准绳。所有公民对政府依照法律程序动用国家机器控制局势的措施,应予理解和支持。而那些对政府或军队的合法行为进行干扰和阻挠的做法,则是极其错误的。我们要坚定不移地严格区别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以法律为武器同极少数与社会主义为敌的人进行有效斗争。对那些藐视法律的犯罪行为,应依法严惩。对于不明真相而有过某些错误言行的青年学生和其他群众,要帮助他们总结教训,提高认识。
(二)加强法制建设,强化执法机制。这次事件发展到如此严重的地步,是我们大家都不愿看到的。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同我国法律不够完备、执法手段不够有力和处理这类事件缺乏经验也有很大关系。这就启示我们,对社会动乱,小不止则乱大局。有效地制止动乱,不仅要靠党和政府及时正确的引导和处置,靠人民群众的自觉抵制,而且要靠有关法律的完善和执法机制的健全。比如,紧急状态法、游行示威法、戒严法、结社法等以及相应的法律程序,都应抓紧制定。同时,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应付各种复杂局面的执法手段。这些措施是我们向现代化文明国家迈进的重要步骤。
(三)增强国家利益意识,树立国家安全观念。维护国家利益与安全是国家机器的重要职能。但这绝不只是政府和军队等职能部门的事,也是全体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作为一个真心实意的爱国公民,无论爱国热情也好,无论忧国忧民之心也好,都不应当是抽象空洞的,而应是十分具体的,其一言一行必须以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为前提。否则,就可能为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而走向自己愿望的反面。在今后很长一个历史时期内,威胁我国国家利益和安全的国际国内因素仍将存在。全体公民必须进一步增强国家利益意识,确立国家安全观念,用实际行动维护我国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四)加强综合治理,消除社会动乱隐患。事实已经证明,一场社会动乱的出现,既要经过一定时间的酝酿,又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总结这次动乱的教训,旗帜鲜明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是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在政治思想战线上的一项长期任务,是消除社会动乱、保持社会稳定的关键。在这个基础上,还要重视抓好综合治理。诸如,加强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视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拓宽民主渠道,克服腐败现象,严惩各种违法乱纪行为等。只有通过多种渠道和手段,增加社会稳定因素,消除社会动乱的隐患,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使我们的国家经得起任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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