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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公安部等四部局联合通知 制止丧葬中封建迷信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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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7-05
第4版(综合)
专栏:

民政部公安部等四部局联合通知
制止丧葬中封建迷信活动
本报讯 民政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宗教事务管理局近日联合发出了坚决制止丧葬中的封建迷信活动的通知。
当前,在一些地区特别是农村,办理丧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十分普遍。社会上一些人为牟取暴利,有的装巫婆、扮神汉、充当阴阳先生,有的大量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有些单位为职工及其家属大办丧事提供多种方便,甚至个别党员干部也违反中央关于共产党员应带头简办丧事的规定,在丧事中大操大办,搞封建迷信活动。
通知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丧事,都不得搞看风水、出大殡、攀阴亲等封建迷信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现有的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由殡葬主管部门收缴销毁。对不听劝阻的单位和个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或责令停业整顿;任何人不得在丧事中从事封建迷信的职业活动。对“巫婆”、“神汉”、“阴阳先生”,应通过教育,使他们自觉地停止封建迷信活动。对借迷信活动造谣惑众、诈骗财物的,应依法惩处。对于信教群众为办丧事做道场等,应在政府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
通知还指出,在火葬区内要推行火葬,骨灰存入骨灰堂或安葬在骨灰公墓,不准把骨灰入棺土葬;不实行火葬的国家职工,不得享受丧葬费,所在单位也不得为其丧事活动提供方便。在土葬区内要本着有利于生产的原则,利用荒山瘠地建立公墓,禁止用耕地做墓地,提倡平地深埋不留坟头,杜绝乱埋乱葬。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对丧葬用品生产、销售和丧葬消费现状进行一次全面调查,以便进行综合治理。
(周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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