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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门”案审判结束 诺思被判刑3年 罚款15万美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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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7-07
第3版(国际新闻)
专栏:

“伊朗门”案审判结束
诺思被判刑3年 罚款15万美元
本报华盛顿7月5日电 记者仓立德报道:华盛顿联邦地区法院法官格塞尔今天正式宣判,依法判处“伊朗门”事件的核心人物、前白宫国家安全事务委员会助手诺思3年缓期徒刑及15万美元罚金。格塞尔命令诺思为居民无报酬服务1200小时,协助华盛顿市区青年的戒毒工作。
被告诺思及其辩护律师出席了今天的宣判。诺思其后表示为国服务20余年从未有意干过一件有害国家的事;他要求上诉,以便推翻对他的判决。
格塞尔在宣判时说,诺思不是“替罪羊”,他犯有阻碍国会调查、转移并销毁白宫文件等3项刑事罪;但在“伊朗门”事件中也不是领导者,而是按照上级旨意办事的低级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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