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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空头合同 骗巨额资金 诈骗犯裴文忠被判无期徒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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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7-07
第4版(综合)
专栏:

签空头合同 骗巨额资金
诈骗犯裴文忠被判无期徒刑
本报太原7月6日电 记者王艾生、新华社记者张怀京报道:诈骗2500多万元的诈骗犯裴文忠,最近被山西省吕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裴文忠捕前系山西省河津县小梁乡寨上村农民。1983年10月至1984年10月,先后与他人合伙办了河津县农工商公司、平遥振华轧材厂、临汾华新轧材厂,自任总经理;1984年11月之后,又被聘任为吕梁钢铁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长治亚铁厂董事长。
1984年5月至1985年11月,裴文忠以推销化肥、钢材等紧俏商品为名,先后与河北、安徽、上海、江苏、河南、广东等省市的10个单位签订空头购销合同,骗取对方资金974.77万元,并诈骗得日产爱浪牌彩电11019台,诈骗总额达到2548.77万元。他虽用后期骗来的“预付货款”和彩电归还先期诈骗债务875.77万元,赔偿对方索要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费127.194万元,检察机关在侦查中追回176.6325万元,裴文忠尚有1258.6146万元的诈骗款未追回。裴文忠在法庭上自己承认,个人挥霍浪费30多万元。此外,法庭还查明,裴文忠在1986年10月因嫖宿流氓被太原市劳动教养委员会批准劳教后,为逃避打击、减轻处罚,还向太原市公安局干警庞新民(已判刑)等行贿9000多元,犯有行贿罪(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执行无期徒刑)。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裴文忠向山西省人民高级法院提出上诉,此案的二审程序正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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