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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怀化市: 农用电力设备失窃严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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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7-07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湖南怀化市:
农用电力设备失窃严重
近年来,我市乡镇农用电力设备被盗现象十分严重。去年7月以来,泸阳、花桥镇、下坪、聂家村、新建、盈口、袁家等7个乡镇先后发生盗窃电力设备案110起,其中电动机被盗11起,共18台,直接经济损失达9800多元;农用排灌电动开关被盗3起;高压线被盗91起,总线长2.1万多米,损失金额达2.94万元。
去年抗旱季节,盈口乡黄家山村八组的排灌线路两次被盗,使300亩稻田受损,线路至今无法修复。地处贫困山区的袁家乡野星村的生产、生活用电线路,去年被不法分子偷割了1000多米,全村停电两个多月,给村民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困难,村民只得挑谷到几公里外去碾米,晚上行走十分不便。后来,大家省吃俭用筹集了2000多元,重新架好电线。泸阳镇岩子园煤矿先后4次被盗高压线1000多米,造成几个煤窑停产一月之久,损失上万元。今年3月15日,袁家乡造纸厂被不法分子盗走8台电动机,直接经济损失数千元。这个厂至今未能恢复生产。
造成这类案件多发的原因是:
一、执法不严,打击不力。不少执法人员认为,没有把这类案件看成是破坏通信设备犯罪,只从这类案件的犯罪金额达不到盗窃犯罪的立案标准,往往只作罚款处理。我市已破获的32起案件,依法惩处的只有9起,其他的罚款了事。
二、乡镇公安派出所警力不足,无力及时侦破这类偷盗案件。花桥镇公安派出所仅有3名合同制民警,其中两名是兼职的。去年7月以来,18起电力设备盗案,至今未破。
三、电力设备无专人管理,有些偷盗案件发生后,未能及时发现报案,使现场受到破坏,给侦破工作带来困难。
四、废品收购点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经营部门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见物就收,为犯罪分子销赃提供了方便。盈口乡岩头村4个组的高压线被盗后,村民在红星路地区废旧物资公司找到被盗的高压线,当村民和乡公安派出所同志询问高压线来历时,公司经理不予理睬。
我们认为,这些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政法机关应集中力量,侦破查处一批破坏电力设备的案件,惩治不法分子。同时,应全面整顿废旧品收购行业,对乱收购者应酌情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绳之以法。
湖南怀化市人民检察院 海浪 晓宁 延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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