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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力戒领导干部奢侈风 禁用公款高标准装修住房 已装修的要如实登记在本单位公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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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7-08
第1版(要闻)
专栏:

辽宁力戒领导干部奢侈风 禁用公款高标准装修住房
已装修的要如实登记在本单位公布
新华社沈阳7月8日电 辽宁省纪委、省监察厅日前发出通知,严禁领导干部动用公款高标准装修住房。
通知说,近一两年来,在省直属单位中,少数领导干部动用公款高标准装修住房问题日渐突出,如安装热水器、吸油烟机、吸顶灯,铺地毯、贴壁纸、吊天棚,用贵重材料封闭阳台等。这种奢侈之风,引起了群众的不满。
为了煞住这股歪风,通知规定:
正在用公款高标准装修个人住房的工程,必须立即停止。经批准已装修的,装修项目如实登记,向本单位的群众公开;对隐瞒重要项目的,除负担全部装修费用外,还要追究其责任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凡擅自动用公款高标准装修个人住房的,除按规定可以装修的以外,其余项目所耗的费用由个人负担;情节严重、手段恶劣的还要给予纪律处分。
今后建房在设计标准上要从严掌握。任何单位不得把超过标准的装修费列入基建投资。在建房时已把装修费列入基建投资,使室内装修超出标准的,房产管理部门应实行级差房租,适当提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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