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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生产资金修建招待所 广西粮食局负责人受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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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7-09
第4版(综合)
专栏:

挪用生产资金修建招待所 广西粮食局负责人受处分
本报南宁7月8日电 当城镇居民因供应网点不足而排起长蛇阵购买口粮时,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却明知故犯,挪用257.3万元生产发展基金建招待所。区纪委和区监察厅对此予以严肃查处,负有主要责任的区粮食局局长方煜、副局长莫天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广西区粮食局1987年初决定兴建一栋招待所,原定投资50万元,建筑面积2067平方米。施工后,将投资及建筑面积分别扩大到340万元、7006平方米,其中257.3万元是违反财经纪律挪用的生产发展基金。
广西区党委、区政府决定对广西区粮食局这种违反禁令败坏风气的行为进行制裁,处分主要负责人;将外墙装饰马赛克、内柱大理石贴面、全部铝合金窗架的招待所大楼没收变卖,所得资金用于粮食加工生产和城乡粮食销售网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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