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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西省双辽县合作总社 不应在市场上抛售大豆种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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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5-07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辽西省双辽县合作总社
不应在市场上抛售大豆种籽
编辑同志:我们辽西省双辽县粮食公司,为了扶助农民春耕生产,供应农民种籽需要,特由昌北县调来三十吨精选过的大豆种籽,全部按牌价一千七百三十五元卖给双辽县合作总社,请他们转售给农民。但他们只拨给农村社十多吨,其余都以每斤二千一百元的高价在市场上抛售。这不但不能满足农民的需要,而且影响了市场的物价,违反了合作社的经营方针。为此,我公司业务股长曾一再向双辽县合作总社指出,这样作是错误的,但仍没有引起他们的注意。我认为双辽县合作社从单纯营利观点出发,不顾群众利益的作法是严重的错误,他们应作深刻的检讨。
刘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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