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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捷两国间文化与经济的合作 中捷文化合作等四协定在京签订 周恩来总理陈云郭沫若副总理亲临参加签字仪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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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5-07
第4版()
专栏:

发展中捷两国间文化与经济的合作
中捷文化合作等四协定在京签订
周恩来总理陈云郭沫若副总理亲临参加签字仪式
【新华社六日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与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之间于一九五二年五月六日在北京签订了四项对发展两国间文化与经济合作具有重大意义的协定,即中捷文化合作协定、中捷邮政协定、中捷电信协定及中捷科学与技术合作协定。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副总理陈云、郭沫若均亲临参加四项协定的签字仪式;副总理郭沫若和捷政府代表团团长柯别茨基并讲话致贺。
签订中捷文化合作协定者:中国方面为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部长沈雁冰;捷克斯洛伐克方面为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团长瓦茨拉夫·柯别茨基。签订中捷邮政协定及中捷电信协定者:中国方面为中央人民政府邮电部部长朱学范;捷克斯洛伐克方面为捷克斯洛伐克政府邮电部部长阿洛斯·诺曼。签订中捷科学与技术合作协定者:中国方面为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部长陈郁;捷克斯洛伐克方面为捷克斯洛伐克政府轻机器工业部副部长尤利斯·摩勒。
参加签字仪式者尚有:我方参加中捷文化合作协定谈判代表洪深、陈忠经、赵沨;中捷邮政及电信协定谈判代表苏幼农、宗之发;中捷科学与技术合作协定谈判代表何长工、吴有训。外交部副部长伍修权、文化部副部长周扬、外交部办公厅副主任阎宝航、苏联东欧司副司长徐以新、条约委员会主任秘书董希白、交际处处长王倬如、副处长魏宝善及我驻捷克斯洛伐克大使馆参赞李清泉等。捷克斯洛伐克方面有捷克斯洛伐克驻华大使康萨拉,政府代表团团员、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外交部亚洲司司长石莫维契及捷克斯洛伐克驻华大使馆全体外交官员。(附图片)
政务院郭沫若副总理在中捷文化、邮政、电信、科学与技术合作协定举行签字仪式时讲话。第一排左起: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团员诺曼博士、团长柯别茨基、周恩来总理、陈云副总理、文化部沈雁冰部长。(新华社记者刘东鳌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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