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阅读
  • 0回复

国库券兑付工作全面展开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就有关问题作说明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7-12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国库券兑付工作全面展开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就有关问题作说明
本报讯 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获悉:每年一度的国库券兑付工作已于7月1日起在全国各地展开。针对本报部分读者提出的问题,总行同志向本报记者说明如下:
一、今年有哪些国库券可以办理还本付息?
今年银行将办理1981至1984年4个年度中签国库券的还本付息。中签国库券是指群众手中持有的上述4个年度的国库券,券面号码最后两位或1位数字,分别与财政部公布的中签号码相符,即为中签国库券。
二、哪些部门办理国库券的还本付息?兑付期限如何?
群众手持到期中签国库券,可以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交通银行的城区办事处、分理处、中国农业银行的郊县支行、营业所去办理。储蓄所、城乡信用社以及财政有关部门一般也办理兑付业务。
兑付期规定为每年的7月1日至9月30日,在这3个月期限内,持券人可随时到全国任何一个兑付机构办理。希望广大群众既不要错过兑付期,也不要都集中在开始兑付的头几天,以免造成挤兑现象。
三、当年中签的国库券,如当年不办理兑取,以后还能否办理?
已中签的个人购买的国库券,因故未能在规定兑付期内前来办理兑取,在以后年度的兑付期内仍可兑取。
四、今年的国库券还本付息工作有哪些改进?
为了切实抓好国库券还本付息工作,扭转群众“兑付难”的局面,今年将增拨一部分费用,用于表彰和奖励办理集体兑付的企事业单位经办人员,和具体办理兑付业务的银行。
五、如何办理单位集体兑付?
办理集体兑付,就是由各单位的财务部门,将本单位职工手中到期中签的国库券集中起来,清点核对,登记造册,送交开户银行办理兑付手续。经办行审核无误后,计付本金和利息,交各单位财会人员,再由其将兑取的本息分发给单位职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