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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召开农业互助合作干部座谈会 加强对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的领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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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5-08
第2版()
专栏:

河北省召开农业互助合作干部座谈会
加强对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的领导
为了加强对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组织的领导,河北省在四月上旬曾召开县、区干部和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组织负责人的座谈会。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席杨秀峰和中国共产党河北省委员会代理书记马国瑞都曾出席指导。
今春河北省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组织比去年冬天又有新的发展。沧县专区组织起来的农民比去年增加了百分之二十。该专区的肃宁县参加互助组的劳动力已由去年的百分之五十五增加到百分之七十四。通县专区七个县今年又新组成了一万一千二百五十个互助组,包括十二万人。此外,各地原有的互助组多已提高了一步,一些临时变工组发展成了常年的互助组,还有少数先进的互助组在生产需要和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已发展成农业生产合作社。但是,全省还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农民没有组织起来;各级领导机关对于互助运动的领导还有严重的放任自流现象。县以上机关没有设专人领导互助运动,部分区、村干部不会又不去学习如何领导互助运动,甚至有些乡、村干部满足于经济生活初步上升的现状,看不到新中国农业生产必须由组织起来逐步走向集体化的发展方向,而不愿参加互助组。
针对上述情况,会议认为:当前的重要问题是把还没有组织的农民组织起来,和加强对互助组的领导。为此,领导互助运动,就应着重发展临时性的简单的互助组,争取今年河北全省组织起来的农业劳动力达到农村总劳动力的百分之七十到百分之八十。组织起来基础较好的地区,应注意培养和提高临时性的小型互助组,使之发展成为提高技术、发展副业、和供销合作社相结合的常年固定的劳动互助组。会议指出:农业生产合作社必须在长期互助的基础上去发展,各地必须防止片面强调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优越性,因而一般地否定了互助组的作用的偏向。只有少数长期互助,已有丰富互助经验,又有较强的领导和骨干的互助组,在群众自愿之下,才能有领导有重点地把它发展为农业生产合作社。
为了达到上述要求,会议规定各专区、各县的领导机关要经常讨论互助合作问题。省农林厅增设互助科,专、县抽出二、三个干部专管互助合作工作,各区区长或副区长须有一人兼管互助合作工作,村生产委员会下设互助工作小组以逐级加强对于农业生产合作社和互助组的领导。此外,中国共产党的农村支部亦将加强对互助合作工作的领导,凡有三个党员以上的社或组,应建立党的小组。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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