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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管水——北京市节约用水的经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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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7-17
第5版(国内专页(经济))
专栏:

依法管水
——北京市节约用水的经验
本报记者 刘燮阳
北京华都啤酒厂浪费水严重,15处设备冷却水直接排放,哗哗流淌;8处管线失修失养,每小时浪费水132立方米。为此,北京市节水办公室决定给以经济处罚。
这一情况对华都啤酒厂振动很大,厂长刘宪洲主动要求降一级浮动工资,并撤换了有关节水人员,发动职工采取措施节约用水。
北京市节水办公室认为,这个厂改正错误态度较好,决定暂不罚款,限期两个月改正,以观后效。
北京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城市,也是一个缺水的城市,一年用水量达47亿吨,可供用水量只有32亿吨,欠缺1/3。过去,在节水上做了不少工作,由于缺乏有力的措施,收效不大。
从1986年开始,北京市有关部门强调“以法管水”,先后颁布了节约用水7个法规、规定:各机关团体要坚决取消大锅饭的包水制,生活用水按户计量收费;工业用水要提高重复利用率;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要配套设置节约用水设施;超计划用水必须缴纳加价水费……凡违背法规者,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和行政的制裁。
实行依法管水,有章可循,绝大多数的机关团体,分户安装了水表,不少企业改造了设备,提高了水的重复利用率,建设新的项目首先考虑了节水装置……节水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但是,也有少数单位,无视法规,不重视节约用水。对这些单位,北京市采取的办法是:先提出黄牌警告,进行规劝,屡教不改,坚决按法规办事。1986年检查150个单位,受处罚的50多个,罚款18万元;1987年检查600个单位,受处罚的单位有296个,罚款126万元,去年检查7850个单位,1/3的单位受到处罚,罚款384万元。
北京是首都,中央机关、大专院校多,市有关部门一视同仁。国家建设部是北京市节水办公室的顶头上司。这个部机关浪费水严重,市节水办照样向他们提出黄牌警告,限期改正。此事,引起了建设部部长的重视,立即责成机关行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节约用水。现在,国家建设部成了北京市节约用水的先进单位。
1986年以前,北京邮电学院一年超计划用水18.6万立方米,被罚款68万元。此后,他们上下齐动手,成立了专门的节水机构,并投资10万元,改造卫生洁具260套(件),安装游泳池净化循环用水等装置,去年,在增加1.4万平方米宿舍和4万平方米公用建筑的情况下,用水量从1986年的61万立方米下降到21万立方米。对这样的单位,北京市大力进行了表彰和奖励。今年,在全市节约用水的大会上,市节水办又表彰了一批节约用水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当然,依法管水是逐步完善的。刚开始只是规定取消机关的包水制,接着制定了《市城镇节约用水奖励办法》、《市城镇用水浪费设施管理试行办法》、《市冷却塔管理暂行办法》、《市用水单位水量平衡测试管理规定》以及《市建设项目节约用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管理办法》等法规。去年是颁布节水法规最多的一年。从今年开始对地下水、地表水加强了管理,凡涉及使用和增加地表水的工程项目,必须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证方可施工,否则,不予供水,违反规定,要受处罚。与此同时,还开始征收地下水资源养蓄基金,对单位自备井超计划开采部分实行累进加价收费。他们准备在今明两年把有关的法规建立起来,相互配套,成为一个较为完整的法规体系,使北京成为节水型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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