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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公款行贿现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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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7-18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注意公款行贿现象
广西壮族自治区德保县 柳宁
时下,一些人为了捞取私利,大肆行贿;一些人便利用权利,收受贿赂。关于行贿、受贿,人们通常还习惯于掏私人腰包的收买与被收买的行为。如今这种情况固然存在,但公款行贿则更盛行。行贿者本身一毛不拔,却可收到比私款行贿更好的效果。
行贿动用的是公款,获益者表面是某单位,实际上是几个头面人物。如某公司近两年用公款行贿达四五万元,受惠者都是有关单位的个别人。行贿者为逃避党纪、法律的追究,往往给行贿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又让受贿者心安理得地收受贿赂。这些行贿者以红包、协作费、承包提成金、赞助费等名义向有关人员行贿。例如,1989年春节期间,某企业除了给县委、县政府和有关单位领导人送了近万元红包外,还派专车把红包、名酒名烟等送到上级某些干部和关系户家中。
行贿者与受贿者并非当场交易。行贿者的目的在于捞到好处。受贿者受人之物,必予人以方便。行贿者与受贿者彼此心照不宣,但他们不急于成交。等到适当的时候,行贿者才会向受贿者提出要求,得到他们想要得到的东西。
公款行贿是当前贿赂违法犯罪的新特点,其后果比私款行贿更为严重。纪检、监察、政法部门应该采取措施,有效地制止公款行贿风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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