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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行贿的心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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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7-18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个体户行贿的心态
河南洛阳市监察局 张国亮
当前,一些个体户为了获取私利,用金钱贿赂、腐蚀有关人员。今年5月,仅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报道有的个体户向公安、法院、工商以及政府工作人员的行贿案件就有多起。
个体户行贿分几种情形:
一、假权型。有的执法人员随意对个体户发指示或对他们进行处罚。有的个体户为了摆脱“任人宰割”的局面,就用金钱寻找保护伞,使那些有实权而又爱贪便宜的领导干部今后对自己手下留情。
二、求利型。在我国现有的经济状况下,有的个体户只要看到对他们私利有利的,便将法律置之脑后。他们为了推销伪劣产品或逃脱税收,经常用重礼行贿,从而获得比送出的钱物多得多的经济收益。
三、荣誉型。有的个体户腰缠万贯后,金钱又开始驱使他们去填充“先天不足”的荣誉欲。他们金钱开路,不用多久,“企业家”、“劳动模范”等桂冠,便会戴到他们头上。
四、堵口型。个体户发财,有的是靠勤劳和智慧拚命干出来的,有的却是靠玩弄“魔术”。当那些坑蒙拐骗的花招被识破后,为了逃脱惩罚,他们往往想方设法用金钱打通关节,以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我认为,要堵塞行贿、受贿这个漏洞,首先要重视和抓好廉政建设和法制教育,增强广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自身的免疫力。其次是公开办事制度,限制实权干部的随意处理权。第三是严格责任制,使政府部门以及与社会公众有关系的工作机构的工作行为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避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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