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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换不来“合法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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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7-19
第1版(要闻)
专栏:今日谈

罚款换不来“合法权”
官伟勋
历史悠久,造福一方的都江堰,正遭受着越来越严重的污染之害。都江堰管理处的同志讲,一些排污大户,年年被罚款,年年排污水,只见排污量增加,不见污染源治理。缴纳罚款实际上变成了购买排污“合法权”。据了解,一家地处上游污染严重的造纸厂,因为利润大,正在由年产3000吨扩建为年产15000吨,生产规模相当于原来的5倍,如果不采取特别的治理措施,其污染程度的严重可想而知。长此下去,不仅受渠水灌溉的800万亩良田将倍受其害,就是两岸靠渠水为生的万千天府子弟也只好“饮鸩止渴”了!
如何保护好人类生存的环境,现在已是举世瞩目的重大课题,在我国,已经把它列为一项基本国策,环境保护法将颁布实施。但是这个问题在一些地区显然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类似罚款照缴、污水污气照排照放这种现象,绝非都江堰所仅有。这固然与罚款额太小不足惩戒有关,然而相当一部分同志只顾眼前利益,忽视环境污染的严重后果恐怕是更重要的原因。对待屡罚无效的排污企业,还应该采取其他必要的行政法律手段。此外,考察评价干部,绝不能只看经济效益,环境保护工作的好坏,也应该是实打实的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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