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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俺村的土地吧!”——砀山县豆寨村农民李德昌的诉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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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7-19
第5版(国内专页(经济))
专栏:

“救救俺村的土地吧!”
——砀山县豆寨村农民李德昌的诉说
陈秋中
带着辛酸,带着被毁耕地的呼救,他来到了陌生的北京,奔走于国家土地管理局和首都多家新闻单位之间。
他叫李德昌,是安徽省砀山县西南门镇豆寨村农民。5月17日,这位头发花白、年过花甲的老农民见到记者时,声泪俱下地说:“救救俺村的土地吧,土地是俺农民的命根子。”他怀着深深的忧虑,诉说了事情的原委。
1985年5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和《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以后,砀山县豆寨村的干部却不办理任何手续,滥占耕地126亩,建起了一座20多门的烧砖瓦大轮窑。
400多人的豆寨村,原来仅有600多亩耕地,一建窑,地就更少了。李德昌容不得这种无法无天的行为,开始了漫长的上访历程,四处哀告,请求“拆窑还地!”
可是,就在李德昌告状的同时,豆寨村少数人依旧有恃无恐地违法占地,而且胆子越来越大。
1988年5月,这里旧窑未拆,两座新窑又起,在村干部的指挥下,村里又毁地100多亩。而此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已颁布实施了一年有余。
尽管县土地管理局在接到李德昌等人的报告后,多次打电话给西南门镇,要求停建新窑,尽管土地管理局的同志多次到建窑现场进行劝阻,陈述利害关系,但豆寨村的毁地者置若罔闻,照干不误。
为了挽救被毁的土地,李德昌和老伴许素真赴县进省,风餐露宿,上访告状。他还卖掉了家中的牛、猪、羊,甚至正在下蛋的鸡。
为了阻止李德昌上访,一些毁地者曾毒打这位年迈的“土地卫士”。
对这一起严重的滥占耕地事件,多家新闻单位先后予以揭露。1988年11月,宿县地委机关报《拂晓报》刊登了李德昌的来信。1989年3月23日,《经济新闻报》刊登了记者的调查报告《〈土地法〉为何在这里不灵?》。20天之后,《安徽日报》在显著位置转载了这篇调查报告并加了编者按。1989年4月30日,《中国土地报》也刊出了反映这一问题的文章《对蓄意不执行〈土地管理法〉者不应姑息》。
可叹的是,新闻舆论的监督,似乎对毁地者毫无触动,有的人甚至公开说:“他们有劲让他们天天去登,我们干我们的!”
今年元月,砀山县土地局连续下发了三个文件,要求豆寨村停止生产、停建新窑,但没人执行。
也是在今年初,由砀山县人大常委会牵头,成立了有县土地管理局、林业局、农业局、水利局、乡镇企业委员会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实地调查之后,他们确认,豆寨村滥占耕地不仅违犯了《土地法》,而且违犯了《森林法》(建窑毁树数百株),破坏了农田水源和农业生产。
据此,1989年4月8日,砀山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西南门镇豆寨村三座轮窑违法占地停产待处理的通知》。可是,时至今日,离下文时间已经两个月了,三座窑场依旧升火烧砖。
李德昌焦急而又痛心地对记者说:我已经告了几年了,难道这种违法的事就没人能管吗?
编者附记:听过李德昌的诉说后,我们相继与砀山县县长、县土地管理局负责同志通了长途电话。他们都认为李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县长说明了豆寨村的两点具体情况:一是该村地处黄河故道,二是砖窑所在地比周围地高出数米。
在电话中,县长还告诉记者,考虑到豆寨村建窑时投资较多,因此在罚款之后,允许他们继续取土生产一段时间,到1990年底拆窑还地。
有关土地管理部门则认为,一面确认豆寨村滥占耕地属于违法行为,另一面又默认这种违法行为可以继续进行下去,这种态度是不对的。
既然干部与群众土地法观念淡薄,就会有违反土地法的现象,最后必然结出耕地不断被滥占的苦果。
此案何时了结,人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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