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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决定 撤销方励之所任各职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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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7-20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决定
撤销方励之所任各职务
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 (通讯员安隽)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日前按照会章规定的民主程序,撤销了方励之研究会副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和理事职务。
鉴于北京市公安局1989年6月10日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通缉方励之,同时根据中国科协部分在京常务委员提出的建议,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于6月27日召开二届三次理事长会议。
会议决定,按照会章规定,采取全体理事通讯表决的方法,撤销方励之副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和理事职务。通讯表决结果,通过了这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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