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4阅读
  • 0回复

《民族团结进步》征文启事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7-20
第5版(国内专页(政治·法律))
专栏:

《民族团结进步》征文启事
为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十周年,进一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反映建国以来民族工作的成就和变化,国家民委与人民日报社决定联合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征文活动。
征文对象主要是从事民族工作的各级干部。内容主要是:以切身的经历和感受,写出在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国家里,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重要;联系当前形势,反映各民族干部和群众排除干扰,维护大局、维护稳定、维护民族团结的生动事例;报道少数民族人民与保卫边疆的子弟兵的鱼水关系;反映四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地区在党的领导下各方面的变化、成就和进步,适当追溯历史进程中的经验教训;反映各民族干部和群众对改变少数民族地区面貌的思考和建议。
征文的形式以通讯、特写为主,文章务求真实、生动、具体。征文每篇1500字左右。
征文从8月中旬开始,10月底截稿。
征文一旦选用,即付稿酬,最后评出优秀作品给以奖励。
应征稿件请寄人民日报政法部。信封上请注明“民族团结进步征文”字样,并请贴足邮票。
人民日报政法部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