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28阅读
  • 0回复

大肆吃请受礼 严重以权谋私 四川人事局长路森令被查处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7-21
第4版(综合)
专栏:

大肆吃请受礼 严重以权谋私
四川人事局长路森令被查处
本报成都7月20日电 记者陈华报道:四川省人事局局长路森令,因大肆吃请受礼和利用职务为个人谋取私利,最近受到查处。
原泸州市委书记路森令去年9月调任省人事局局长。根据群众的举报,国家监察部和四川省监察厅等有关部门的联合调查结果表明,在1988年10月3日至11月5日短短的33天里,路森令以辞行为名,到泸州市五县一区接受了67个单位的宴请,其中5次宴请还有他的妻子和子女参加,耗费公款7500余元。与此同时,路森令还收受了10多个单位用公款送的名烟、名酒、石英钟、毛料等20余种礼品,初步核实礼物价值达2千余元。路森令“辞行”期间还驱车250多公里,来到人均收入不足200元的古蔺县,收受名酒和其它礼物,加上吃喝共花费2699元。
监察部门的调查表明,路森令还利用职权为个人和子女谋取私利。1988年10月中旬到下旬,路森令让泸州市的有关单位为其分配在省人事局的宿舍进行装修,费用高达6000余元,路森令分文未付。另外,路森令在离泸州前还委托市委办公室负责人做了一套价值约2100余元的家具带走,仅付给厂家310元加工费。
在路森令担任泸州市委书记期间,他还利用职权违反政策安排儿子考干、上学。当时,其家属的户口均未迁到泸州,按政策规定,子女不具备在泸州考干、上学的资格。但是,路森令却利用职权,为儿子在泸州市办了临时户口,其子被录取为泸州市工商银行干部。1988年初,路森令又叫市工商银行领导出资3000元,让其子到西南财经大学读书。
鉴于路森令的所作所为严重违反了党纪和政纪,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四川省政府已作出停止路森令四川省人事局局长职务的决定。目前,有关部门对路森令严重以权谋私问题正在作进一步查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