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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地区查处盗窃钻杆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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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7-21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菏泽地区查处盗窃钻杆案
2月4日你报第五版刊登《钻杆做成防震床,菏泽遍布销赃点》的读者来信后,我们责成地区工商局组织菏泽、鄄城、东明3县、市工商局作了查处。据查,三县、市现有防震床加工点39处。他们制作防震床的钻杆,都是出自中原油田,而加工点都没有购货发票。为此,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中原油田对废旧钻杆的销售一律出具证明和单据;同时我区有关单位定期检查防震床加工点,对没有购料证明和单据的加工点一律封存、处理,直至关闭。
二、加强对废旧市场的管理,对没有正式手续从事购销钻杆的不法分子严肃处理。
三、要求各县、市工商局采取措施,制止钻杆的非法交易,认真查处动用和破坏国家财产的不法分子。
山东中共菏泽地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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