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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尼亚为保护农田制订法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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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7-21
第7版(国际专页)
专栏:

罗马尼亚为保护农田制订法律
罗马尼亚为工业和城乡住宅建设占用农田制订法律,规定节约用地并通过开发新农田,以弥补被占农田的损失。
早在1974年罗大国民议会通过了土地法,规定基建单位在占用农田的同时必须把相同面积的沼泽地、贫瘠土地或无用道路等改造为新农田,从而使耕种土地的面积不因此减少。
然而,违反上述规定的现象却时有发生。自1975年以来,罗全国耕地面积已减少了近30万公顷。罗共中央政治执委会于今年5月19日开会对滥占耕地的现象给予严厉批评。罗计划在本五年计划期间(1986—1990年)使耕地面积扩大50万公顷。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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