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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7-24
第7版(国际专页)
专栏:

“社会的欧洲”与工会的忧虑
姚立
欧洲共同体十二个成员国正围绕建设“社会的欧洲”展开讨论,它引起各方人士、特别是广大劳动者的关注。
所谓“社会的欧洲”,用欧共体委员会主席德洛尔的话说,就是“促进就业和加强团结”,使普通公民的现有权益在未来统一大市场中不至受损害。
几年来,欧共体在建设大市场的过程中,已经在资本流通、经济和货币联盟等方面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但在建设“社会的欧洲”方面,尚未迈出大的步子。前年五月,比利时曾提议就劳动者的权利制定一项“基本方针”。随后,德洛尔鼓励劳资双方谈判,然后将谈判达成的协议以“欧共体立法”的形式确立下来。今年初,欧洲社会和经济委员会以多数票通过了“社会宪章”的基本内容。宪章一方面要求保证各成员国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如社会保险、机会均等、工会自由及培训等,同时呼吁在解雇制度等方面制订新规定。
但是,“社会宪章”以何种形式出现,欧洲工会联合会和欧共体委员会的意见却不尽相同。前者希望它能成为带“强制性”的法律。后者却主张它仅仅以欧共体理事会的“庄严声明”的形式出现。德洛尔认为“庄严声明”已经具有“相当的道义价值”。今年五月底,欧共体委员会通过了《欧共体基本社会权利宪章》,就公民的自由流动、改善工作和社会条件、就业、报酬及职业培训等提出了建议。由于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的坚决反对,六月底的欧共体首脑会议未能充分讨论这个问题。
欧共体各国的工会对“社会的欧洲”将是个什么样子感到忧虑。一般来讲,它们赞成统一大市场的目标,将其视为“希望的信号”。欧共体委员会去年公布的一项调查报告也确提供了令人鼓舞的消息:如果欧共体在完成大市场建设的同时,附以相应的经济措施,欧共体可在五年内创造五百万个就业机会,这对目前高达一千五百六十万失业大军的欧共体来说当然是件好事。
但是,希望毕竟不是现实。工会方面尤其对未来劳动者的利益表示担忧。爱尔兰工会联合会就明确表示,欧共体不能成为一个“市场力量主宰一切的地区”,否则,只能对资方有利,对广大劳动者却意味着社会保险和福利的减少。法国工人力量总工会要求给劳动者“附加保证”。法国总工会则要求欧共体“摆脱跨国公司的监护”。西德的一位工会负责人汉斯说得更明确:“欧共体过去是,今后仍将是老板的共同体。”总之,工会组织不愿出现这样的危险,即在统一大市场建成后,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向下看齐”,从而“增加社会的不平等”,使“社会的欧洲”成为“被人遗忘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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