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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严惩一批刑事犯 李文宝等四人被判处死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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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7-26
第4版(综合)
专栏:

北京严惩一批刑事犯
李文宝等四人被判处死刑
本报北京7月26日讯 在北京发生动乱和暴乱期间,歹徒李文宝、梁洪臣趁火打劫,今天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文宝是北京顺义县农民,梁洪臣是沈阳郊区农民。6月2日凌晨,李、梁2人窜至顺义县城一居民楼盗窃自行车3辆,然后又在顺义县京密公路上,先后拦劫3名过路农民,抢劫人民币300余元。
6月4日凌晨,李文宝、梁洪臣还在河北三河县与天津蓟县交界处,翻墙潜入农民徐长久家中,持菜刀抢走人民币800余元及手表、计算器等物。6月5日零时,他俩又在顺义县两顺坡公路上,冒充执勤的交通民警,将驾驶“北京130”型汽车的岳春良截住,用铁棍等器械将岳春良打成重伤,而后抢走其驾驶的汽车,价值1.1万元。
在今天的公开宣判会上,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还依法严惩了毛国富等4名流窜作案犯罪分子,这伙歹徒去年5月由北京流窜到外地,挟持1名女青年进行侮辱,并用残暴手段将其杀害,掩尸灭迹,还曾盗窃巨额公私财物。他们当中2人被判死刑,1人被判死缓,1人被判无期徒刑,均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牧平 毛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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