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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卖书号厂标演出证 “文化官倒”捞钱有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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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7-29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非法出卖书号厂标演出证
“文化官倒”捞钱有术
万民痛恨的“官倒”现象,不仅经济界有,文化界也有,卖书号、厂标、演出证等,便是其中几例。
在许多学术著作求告无门,难以问世的同时,一些低级、庸俗的出版物却能在遍布城乡的书摊上粉墨登场。它们堂而皇之地冠有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的字样,责编、校对、书号等样样齐全,绝不属于“非法书刊”之列。据知情者介绍,这类出版物中,有的从组稿、编辑到出版、发行均由与此行当无干系的个体商操持,出版社无需染指,便能坐收渔利。其奥妙在于买卖书号。一名腰缠数十万贯的个体书摊主对记者说:“卖书一天才赚几文,搞个书号出本书,闹好了就捞几十方(万)。”
买卖书号已成了公开的秘密。
买卖成风的现象不仅出版界有,就像顾客进商店买商品一样,只要肯花钱,还可买到电影制片厂的厂标,电视剧的拍摄指标,音像带的盒号,营业性演出证等等,只是这种买卖通常不明码标价,主顾双方心照不宣。
按有关规定,只有中央所属的16家电影制片厂有权拍摄故事片,如果地方厂家想要拍,就得忍痛向其中的某一家交出几十万元,这样便可打上某某大厂拍摄或与某某大厂合拍的字幕,并得以送交有关部门审查通过。
至于演出证的价格,得看演出团体的档次和用证时间,有的千把元,有的百把元,随行就市没个准。据了解,买一个戏曲录音带的盒号一般为1000—2000元,音乐带为4000元左右,歌曲带为5000—8000元,歌曲带中以通俗歌曲价最高。
(7月16日《中国文化报》潜元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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