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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大狼同住一坑”堪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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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9-07-29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与大狼同住一坑”堪忧
目前,书报上错误之多,达到了惊人的程度。某报把“河南洛阳市”错成“湖南洛阳市”,将“九江第四棉纺厂”写作“九江茅四棉纺厂”。更有甚者,广州新世纪出版社出版的一套书中,竟能把“二次世界大战”错成“三次世界大战”,“邮购新娘”错成“邮购亲娘”,因错误太多,以致书还没有出版,就被送去化浆了。
不用说,一些错误给人们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闹出了许多令人酸楚的笑话,据传,当年蒋、冯、阎大战,由于冯玉祥将军部下一个人把河南的两个县名——沁阳和泌阳(两者相距几百里)弄错,以致损兵折将,吃了败仗;为此,冯将军特别生气,还处决了一位高级军官。
记得在五六十年代,我们经常可以从报刊上看到叶圣陶、吕叔湘等诸先生谈书报上错别字及病句的文章。近几年,书报上的错别字大量出现,而另一方面,谈论这些错别字的文章却又特别稀少。这种状况,似乎大家都习以为常,不足为怪了。
“四人帮”统治时期,曾经传说,有位知青给家里写信,说他在乡下与“大狼(娘)”住在一个“坑(炕)”里;把父亲由干校上调写成“上吊”,闹了一场虚惊。谁敢说我们现在这样,不是在培养白字先生呢。
(7月15日《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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